西江都市报讯 日前,记者从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得悉,为了使进口食物进出口商存案和食物进口、出售记载愈加紧密和标准,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物进出口商存案体系升级版的公告》要求,自本年10月1日起,进口食物进出口商应当使用互联网登录新存案体系(网址为http:提交存案信息处理存案。
现在,该局组织了梧州市内相关进口食物境内收货人公司进行相关学习,进一步执行梧州进口食物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主体职责。
据悉,进口食物的进口商或许其代理人,应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出口商称号及存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物的进口和出售记载,对进口食物进出口商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归入信誉记载或施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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